2018山西能源学院专项招聘公告(2)

发布时间:2018-06-29 17:01:00     来源:人事处

五、招聘岗位及计划安排

招聘岗位为专技岗位,招聘计划26人,其中博士计划10人,硕士及以上学历计划16人。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岗位条件见《山西能源学院2018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》(附件1)。

六、招聘程序

(一)信息发布

招聘方案经省教育厅审核、省人社厅备案、批复后,在本单位及相关高校网站或招聘专场发布招聘公告。

(二)报名方式

在高层次人才集聚地区或单位组织现场报名,具体安排见招聘公告。

报名时所需证件:《山西能源学院2018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》(见附件2);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学历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2018年毕业生须提供在读证明(包含入学时间和毕业时间等)及研究生学生证,个人自荐材料,主要科研成果、获奖证书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。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、学位认证书。

(三)资格审查

现场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、学历、学位、专业、毕业学校等信息。留学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不一致时,由学校招聘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(3-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)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。

(四)招聘方式

学校组成5人及以上专家组在高层次人才集聚地区或高校现场组织实施招聘。硕士研究生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达5人,直接进行考核。考核内容主要以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、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为主。硕士研究生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5人及以上,可采取笔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,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%,总成绩=笔试成绩×60%+考核成绩×40%。

博士研究生岗位直接进行考核。

学校根据招聘考核结果或总成绩,按照招聘岗位1: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、考察人员。

(五)体检、考察

体检、考察人员由学校组织,统一到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,体检费自理。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《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(修订)》执行。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需要复检的,须经学校同意,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医疗机构复检。复检仍然不合格者,取消其聘用资格。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。

责任编辑(车小仙儿)

标签:教师招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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