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山西农业大学专项招聘公告(2)

发布时间:2018-06-28 18:08:34     来源:山西农业大学

(二)招聘条件
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且年满十八周岁;

2、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(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);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(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);

3、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热爱教育事业,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;

4、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

5、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、学位和专业要求。

五、招聘岗位及计划安排

招聘岗位为专技岗位,招聘计划92人,其中博士计划75人,硕士计划17人。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岗位条件见《山西农业大学2018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》(附件1)。

六、招聘程序

1、信息发布

招聘方案经省教育厅审核、省人社厅备案、批复后,在本单位及相关高校网站或招聘专场发布招聘公告。

2、报名方式

在高层次人才集聚地区或单位组织现场报名,具体安排见招聘公告。

报名时所需证件:《山西农业大学2018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》(见附件2);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学历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2018年毕业生须提供在读证明(包含入学时间和毕业时间等)及研究生学生证,个人自荐材料,主要科研成果、获奖证书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。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、学位认证书。

3、资格审查

现场审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、学历、学位、专业、毕业学校等信息。留学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不一致时,由学校招聘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(3-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)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。

4、招聘方式

学校组成5人及以上专家组在高层次人才集聚地区或高校现场组织实施招聘。硕士研究生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达5人,直接进行考核。考核内容主要以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、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为主。硕士研究生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5人及以上,可采取笔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,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%,总成绩=笔试成绩×60%+考核成绩×40%。

博士研究生岗位直接进行考核。

学校根据招聘考核结果或总成绩,按照招聘岗位1: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、考察人员。

5、体检、考察

体检、考察人员由学校组织,统一到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,体检费自理。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《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(修订)》执行。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需要复检的,须经学校同意,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医疗机构复检。复检仍然不合格者,取消其聘用资格。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。

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省委组织部、省人社厅《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》(晋人社厅发〔2017〕35号)中的有关要求进行考察。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。

强化考察环节,严格把关,考察应深入细致,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,防止考察失察、失真。学校成立考察小组,实地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遵纪守法、自律意识、能力素质、工作态度、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,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。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、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,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。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、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、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。

责任编辑(友兮酒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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